本招标项目安康市人民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发改社会【2025】471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康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安康市人民医院院内(江北大道38号);
2.2 工程规模:项目改造面积23227.1平方米,提升改造病房190间,配套附属设施。其中,重点病种和重点专科病房改造面积8389.18平方米,占总改造面积的36.12%;普通病房改造面积9687.04平方米,占总改造面积的41.71%;附属设施改造面积5150.88平方米,占总改造面积的22.17%。合计共需提升改造病房及功能单元共190间,包括三人间122间、二人间34间、单间(一人间)21间、四人间4间,同步改造重症抢救病房9间。本次建设是对医技大楼现有病房进行提升改造,以现有病房设施改造升级为主;
2.3 项目投资总额:1227007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14868400元);
2.4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安康市人民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标段编号: E6109003546fq57739h3001;标段类型: EPC;;
2.6 招标范围:标段1:本次招标范围为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及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安康市人民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若项目负责人具备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所要求的全部资格,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2 标段名称:安康市人民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信誉要求 3.4.1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含企业信息、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执业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s://jszf.shaanxi.gov.cn/)或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3.4.2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3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4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5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项目部组成人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4.资格预审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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