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什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一期)(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什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什邡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什发科投资(202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什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什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什邡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什发科投资(2024)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什邡市智项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什邡市。
2.2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改造建筑面积约1567 平方米,包 括办公楼内实验室改造、门卫室改造(局部改造为消控室),污 水处理站房改造(改造为消防泵房、污水设备间);消防整体提升 改造(办公楼及园区);屋顶防水翻新;更新污水处理系统,配电设施系统等。
2.3 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 家; 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3.4 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 应勾选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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