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原区]包头市公安局三道坝沟截洪改道工程(二期)
包头市公安局三道坝沟截洪改道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包头市公安局三道坝沟截洪改道工程 已由 包头市水务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包头市公安局三道坝沟截洪改道工程项目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包头市公安局三道坝沟截洪改道工程
2.2建设地点:九原区哈业胡同镇乌兰计六村和阿嘎如泰苏木阿嘎如嘎查地域,三道坝沟自北向南从项目区中部穿过
2.3招标规模: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三道坝沟至大坝沟岸坡防护1.96km,新建桥梁2座工程。
2.4项目计划投资:2799.84万元
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F1502002026010601001001 | 标段名称 | 包头市公安局三道坝沟截洪改道工程(二期) |
|---|---|---|---|
| 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河道和堤防工程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646.1253 | 工期(日历天) | 184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件如遇过期,未做或正在办理延期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发布的延期通知或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或相应文件);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本单位注册的建造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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