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殡仪馆 骨灰堂 节地生态安葬纪念园建设项目设计等招标(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殡仪馆 骨灰堂 节地生态安葬纪念园建设项目设计等招标已由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吴忠市殡仪馆 骨灰堂 生态安葬纪念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吴发改审发〔2025〕2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彩票公益金及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忠市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ZTSJ-NZC-W25067
建设地点:项目拟选址于吴忠市利通区幸福农庄(三联驾校西南侧),G344国道82公里处西侧,距离市中心区约23公里。
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约9000㎡,其中包括殡仪馆、骨灰堂、节地生态安葬纪念园。殡仪馆、骨灰堂项目拟占地约52亩,节地生态安葬纪念园拟占地约50亩。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成果文件,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招标范围:各阶段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BIM技术应用及审查、清单控制价编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开标当日由 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