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电务段齐电管内嫩林线等通信机房通信动力环境监测设备维保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QQHEDWD2026-2-TP)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电务段齐电管内嫩林线等通信机房通信动力环境监测设备维保采购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电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齐电管内嫩林线加格达奇-漠河、古洛线、塔韩线通信动力环境监测系统设备维保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本采购项目的地点:齐齐哈尔电务段管内
2.2 本采购项目概况:
按铁总运【2014】295号《铁路通信维护规则》文件要求, 齐齐哈尔电务段管内嫩林线加格达奇-漠河、古洛线、塔韩线通信机房中兴力维动环设备进行11个月维保服务。共涉及动环设备60套,提供维修及故障板件更换、故障处理、日常巡检等。
2.3 本采购项目的服务期限:11个月。
2.4 本采购项目的采购范围:齐电管内嫩林线加格达奇-漠河、古洛线、塔韩线通信动力环境监测系统设备维保。
2.5 本采购项目的包件划分:A01。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投标人须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已开过的发票复印件一份);
3.1.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企业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
3.1.4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6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企业缴纳税收及养老保险证明);
3.1.5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6投标人须具有本标的设备厂家的技术服务授权;
3.1.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3.1.8诚信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3)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4)未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及暂停合作关系的供应商。
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网址:“cg.95306.cn”)结果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4.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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