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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龙悦府一期10KV供配电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9313001001

宿迁市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龙悦府一期10KV供配电项目已经宿区数据核[2024]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龙悦府一期10KV供配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市宿城区龙河镇

1.2 工程规模:

龙悦府一期10KV供配电项目,总投资约1079.28万元。

1.3 工    期:9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10%预付款(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等额的银行保函),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60%;经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付至合同价的80%;验收满一年,且结算审计后(出审计报告),付至审计价的97%;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后,经发包人审核后支付剩余款项(无息)。

注:(1)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甲供材料款及按合同规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违约金;

(2)本工程项目增值税计税方式为一般计税,承包人在向发包人领取工程款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确认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并提供发票所属期完税证明。如承包人延迟或拒绝提供发票和完税证明的,付款条件不成就,发包人可拒绝支付工程款,不视为发包人违约。

(3)因乙方原因导致给甲方开具的发票无法抵扣、受税务部门处罚等情形的,视为乙方违约,除赔偿给甲方造成一切损失外,还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4)乙方承诺对合同价款不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如乙方擅自转让债权的,自愿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且该转让行为对甲方不产生法律效力。

(5)本工程合同价中如有按政府规定由发包人负责缴纳,最终返还承包人的费用,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各款项(进度款、结算款、维修保证金等)按发包人缴纳的费用直接扣除。

(6)工程结算审计由发包人指定专业审计单位负责审计工作,如审计单位对承包人提交的结算额最终核减超过5%,审计费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审计费数额按《宿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宿区政发〔2020〕29号)及《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计算执行。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龙悦府一期10KV供配电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3.1评标入围标准

3.1.1 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3.1.2 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方法三(均值入围法)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3.1.3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具体细则: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含等于平均值)7家和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等情形而改变。

3.2 评分办法

3.2.1 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100分。

投标报价100分:开标时,由招标人在以下二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 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 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 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90%(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 ~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 86%~100%,园林绿化工程84%~100%,其他工程 88%~100%)。

说明:1、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 1%扣0.9分,每低 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2、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 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做调整;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5、经济标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类、承修类电力设施许可证(新证)三级及以上证书[或原在有效期内的承装类、承修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证书]。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起,上述情形不因其之后被撤销或者更正而改变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认定结果。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2025年6月(含)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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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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