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务中心2026年综合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公共事务中心2026年综合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成本 ,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2026年综合事务性服务:随着离退休群体数量持续增长,相关业务量同步递增。为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公共事务中心拟开展综合事务性服务招标采购。 2026年托幼保教服务:托幼园所保教服务涉及面广、事务繁杂,日常运营任务量长期处于高位,对服务的专业性、连续性提出严格要求。为进一步提升保教服务保障能力,确保园所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拟开展托幼保教服务招标采购。 2026年托幼园所食材供应服务:为杜绝食品安全隐患、提升膳食质量、保障幼儿健康,规范食材采运验全流程,拟开展托幼食材供应服务招标采购。项目投资估算:3296.75万元(不含税)/3494.55万元(含税),分三部分:综合事务性服务预估金额:1325.05万元(不含税);托幼保教服务预估金额:1686.32万元(不含税),托幼园所食材供应服务预估金额:285.38万元(不含税)。
2.2 招标范围:公共事务中心2026年综合服务项目;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 服务地点:大港油田区域范围内;
2.5 服务要求/质量要求:
(一)需满足质量、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等要求;提供的服务满足招标方要求。
(1)符合国家规定和招标公司HSE管理及承包商安全管理相关要求。
(2)服务过程要符合地方政府下发的各种管理规定。
(3)服务质量要求执行地方政府最新的政策和法规。
(4)中标人接到招标人临时增加的服务要求通知后,在24小时内按照要求及时做出响应,保证为招标人提供所增加的综合服务。
(5)中标人安排工作人员等必须满足招标人提出的综合服务标准。
(6)中标人提供的综合服务不得影响招标人日常生产和管理工作,同时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应自觉配合招标人工作,接受招标人监督,并依照招标人的要求随时纠正或改进工作。
(7)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应自觉维护招标人的良好形象,严禁在服务过程中从事招标人授权以外的事宜。
(8)中标人应要求现场从事工作的人员自觉遵守招标人的管理制度,服从招标人现场管理,并对在服务过程中的一切行为负责。
(9)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安排的人员不少于下表的人员要求,人员不能重复使用(如投标书不能提供名单,则可提供相应人员的承诺书)。
| 序号 |
服务项目 |
岗位内容描述 |
最低配备标准(人) |
| 1 |
2026年托幼保教服务 |
幼儿教师 |
102 |
| 保育员 |
31 |
||
| 保健医 |
3 |
||
| 中式烹调师 |
12 |
||
| 2 |
2026年综合事务性服务
|
群体服务人员 |
124 |
| 3 |
2026年托幼园所食材供应服务 |
食材供应 |
3 |
| 以上人员合计 |
275 |
||
(10)投标人需要承诺中标后接受招标人的资质原件审查和人员面试。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所有岗位人员清单、对应岗位的人员证书原件交到招标单位进行审查,同时对所有人员进行面试,提供相应承诺书。
甲方人员现场验收,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6最高限价:
综合事务性服务单价:1.51元/人/天;托幼保教服务单价:1484元/班;托幼园所食材供应服务单价:18元/人/天(单价固定);以上价格含6%增值税。
3.1 资质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投标,投标人需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3.2 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信誉要求:①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⑥供方及其与投标相关产品不得因不良行为在大港油田供应商信息管理系统中处于暂停状态。(①、④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承诺书)
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惩罚禁止投标期限内: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4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书,评委留有查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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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