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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公安局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0832025000266

二、项目名称: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杭州欣源耀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定安路126号(西湖创意谷)5号楼923室 415,000.00元 98.4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杭州欣源耀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A02080108 A02080108 无线电反制设备 无人机反制设备 安则 An-Jam-202B 1(套) 415,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兰兰、阎雪涛、申翔、周军、陈志尧(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加上合理利润向成交单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7500元(大写: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收款单位: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四川银行内江分行; 账号:79220100016778674; 行号:313663050010。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3911628。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地址:隆昌市滨江路3段64号。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邮编:642150。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联系人:吴老师。(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隆昌市财政局。)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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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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