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委托,拟对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
2、联系人:王丽聪
3、联系方式:0595-28050897,13559376688
4、联系地址:泉州市鲤城区义全街215号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3505012025000071
3、征集项目简介:为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福建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范公务用车管理,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保障公务车辆用车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110号)及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拟通过公开征集程序确定入围供应商,由采购单位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按照框架协议约定规则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自行选定维修公司车辆维修、保养。
4、框架协议采购分类: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5、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序号 | 采购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品目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预估采购数量 |
|---|---|---|---|---|---|---|
| 1 | 采购包1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 项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以实际采购为准 |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详见征集文件
6、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 序号 | 采购单位/行政区划 | 类型 |
|---|---|---|
| 1 |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 | 采购单位 |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
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采购, 预留比例为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采购包1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二类汽车维修及以上)或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备案登记证明(二类企业及以上),须提供证书或证明 材料复印件。 |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26年01月05日至 2026年01月1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地点: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3、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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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