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房建公寓段
“水源井水质化验”业务外包
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LFJWZX20251219HXYWWBXJ
1、采购条件
受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房建公寓段委托,河南衡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房建公寓段“水源井水质化验”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2、项目概况及范围:
洛阳房建公寓段管内70处水源井水质进行化验检测。
3、采购相关要求
2.1、项目名称: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房建公寓段“水源井水质化验”业务外包
2.2、项目编号:LFJWZX20251219HXYWWBXJ
2.3、项目概况及范围:洛阳房建公寓段管内70处水源井水质进行化验检测
2.4、项目内容:对管内水源井水质进行化验检测
2.5、主要技术、质量和工艺要求:
(一)水质化验检测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并出具合法有效带有“CMA”认证标志的成果报告(纸质版报告不少6份);水质化验检测方法执行GB/T 5750-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标准检验方法》。
(二)水质化验检测内容包括: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氟化物、硝酸盐、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六价铬、余氯。
(三)采样方式:由成交人自行准备采样器具,采购人予以提供相应的协助采样工作。
2.6、包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包
2.7、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现行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2.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9、服务期:一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2、具有国家认证的有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许可使用“CMA”标志。(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供应商能够开具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在响应文件中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5、信誉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2022年01月0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洛阳房建公寓段不良企业名录内。(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须在响应文件中附相关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