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28]FJCY[TP]2025004
项目名称:2025年度韩江流域芦溪镇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秀芦下圩段)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23,400.00元
采购包1(2025年度韩江流域芦溪镇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秀芦下圩段)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623,4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396,189.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B02099900-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2025年度韩江流域芦溪镇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秀芦下圩段)项目 | 1(项) | 否 | 整治河道总长182.5米,新建护岸长320米、清淤清杂1396平方米、设置为1X1m的排水沟95米、玻璃钢三格化粪池一座。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 223-202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1,623,400.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4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附上其合格有效的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绿色建材:/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01-04 至 2026-01-07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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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