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广西销售分公司2026-2027年度审计咨询
服务
招标编号:ZY26-XN629-FW0233-01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广西销售分公司2026-2027年度审计咨询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销售分公司,项目已经审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销售公司),2026-2027年度工程结(决)算审计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拟选用工程造价咨询类服务商3家,审核广西销售公司所辖范围内油库设备设施改造,油库、加油站、LNG、光伏充电等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结(决)算,并配合广西销售公司完成审计工作。
本次招标预算费用:160万元(含增值税6%)
服务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
服务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2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中标人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的标准和计价方法,提供审计相关咨询服务,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结(决)算编制审核、出具问题底稿和书面成果类文件、配合核查工作、提出项目管理工作建议等内容。招标人不承诺具体工作量,实际工作量以招标人工作需要为准。
2.3报价方式
2.3.1计费依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印发〈广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收费参考标准〉的通知》桂价协字〔2019〕15号文件,咨询服务费由基本审计费和效益审计费构成,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单项计取费用。本次在2个阶梯限高费率下进行下浮报价,高于以下范围的费率报价为无效报价。
2.3.2送审资金≤1000万元(工作比重80%):基本审计费率报价不得高于3‰,效益审计费率报价不得高于5%(阶梯1);
送审资金>1000万元(工作比重20%):基本审计费率报价不得高于1‰,效益审计费率报价不得高于3%(阶梯2)。
2.3.3单批次(日常维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收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费。
同一阶梯下浮比例应一致,如:报价人A,价格报价如下:
阶梯1报价下浮比例1%,基本审计费率、效益审计费率均下浮1%。
2.3.4投标人到达实施地,提供咨询服务期间所发生的差旅、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人员要求:
派出项目负责人1人,且在投标人公司累计工作5年以上;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专业,提供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扫描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
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且在投标人公司累计工作3年以上。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专业,提供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扫描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
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信息、项目技术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信息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体现,并在有效期范围内;提供网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查询截图;以上网站查询截图与所提供的证书影印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其资格。
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情况。
3.业绩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正式审计(审核)报告出具日为准)具有不少于3项已完成的油库、加油(气、氢)站、光伏或充电桩基建项目结(决)算审计(审核)咨询服务项目。
须提供审计(审核)咨询服务项目明细、相关合同(关键页)、审计(审核)报告(关键页)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4)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5)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满足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③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④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惩戒相关内容见下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响应该要求(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惩戒主体 |
黑名单等级 |
惩戒适用 |
惩戒范围 |
惩戒阶段 |
信息查询 |
| 1、纳入黑名单的“三商”。 2、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 |
集团公司级 |
全集团 |
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 |
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 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
以*公示信息为准。 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 外网:https://*/ |
| 企业级 |
原则上本单位 |
以上(1)-(4)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5)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5.提供书面承诺:
若中标:将按照工程结算审核时限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及招标人提供全部工程结(决)算有关图纸及资料给中标人后;加油站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检维修类工程项目60天内出具审核报告,油库检维修项目30天内出具审核报告,日常维修项目15天内按批次出具审核报告。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服务商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不满足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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