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10耀州惠塬至印台陈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临租吊车租赁公开询价文件
1.项目概况
G210耀州惠塬至印台陈炉公路路线起于铜川市耀州区惠塬村,与已建成的G210青岗岭至惠塬公路相接,经耀州区孙塬镇贺家咀村,王益区黄堡镇安村,印台区陈炉镇立地坡村、马科村,止于北沟村,与G210周陵至军台岭公路相接。路线全长26.109公里,其中新建6.9公里、改建19.209公里。同步建设S309北沟村连接线3.077公里,路基主要宽度为10m,其中K0+000-K4+531路基宽度为12m。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现对洒水车进行租赁。
2.报价内容
询价采购编号:SCFA00000078619
报价内容:G210耀州惠塬至印台陈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临时吊车租赁
设备使用地点:G210耀州惠塬至印台陈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划租期 |
备注 |
| 1 |
吊车 |
25T |
40 |
2026年1月10日-2026年3月10日 (3个月) |
证件资料齐全,设备出厂期限不超5年 |
| 2 |
吊车 |
55T |
22 |
注:
设备使用地点:G210耀州惠塬至印台陈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注:表中租期为预计租期,具体以项目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出租方所提供的设备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承租方明确的具体要求,符合承租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及国家或行业标准。
3.设备要求及其他
3.1出租方所提供的设备出厂年限应小于5年,且发动机排放标准应为国Ⅴ标准以上(含本数)。
3.2出租方配备驾驶员1名且驾龄为3年及以上,人员数量满足承租方正常需要,出租方驾驶员应服从承租方调度指挥,不服从指挥或驾龄不足3年的操作人员,承租方有权通知出租方更换。如因出租方操作人员违反承租方管理要求,承租方有权处罚,罚款从出租方当月租金中扣除。操作人员与出租方建立劳动(或劳务)关系,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费用由出租方支付或办理。
3.3承租方拥有设备租赁期间的调度权和使用权。操作人员应遵守承租方各项管理要求,服从承租方调配,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
3.4设备的大修和日常维修保养由出租方负责实施。出租方设备满足承租方随时调度,承租方提前1日以上通知出租方到场,设备到场后出现故障短时间内无法修复、无法满足施工需求时,乙方应在1小时内无偿替换合格设备进场以满足甲方需求,设备进出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3.5燃油费等由出租方承担。
3.6租赁费用的结算以承租方调度及使用人签字确认的设备使用运转记录或行车命令单为依据,其他设备签证单或未经承租方授权的项目人员签字确认的设备使用单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4.结算及支付方式
1.结算周期、支付比例
甲、乙双方在设备使用期间每月结算一次,结算租期以甲乙双方签认的设备运转记录为依据,不足一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月租金除以30.5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
2.支付方式
①银行转账、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
②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出租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5.询价文件的获取
(1)询价采购文件的下载网站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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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