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XZC2025-G3-00923-YNCH-0027 项目名称: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198 最高限价(万元):198 采购需求:楚雄州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①本次融合排放清单编制工作以2024年度或2025年度为基准年。实施范围为楚雄州全域,共计10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包括2个县级市(楚雄市、禄丰市)、8个县(双柏县、牟定县、南华县、姚安县、大姚县、永仁县、元谋县、武定县)。②依据生态环境部2024年1月19日印发的《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及相关的污染源排放清单、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技术指南,编制楚雄州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范围应涵盖全社会各类人为排放源:具体包括电力热力源、工业源、移动源和油品储运销、生活源、农业源、废弃物处理源、扬尘源等排放领域;排放物质包括14种:包括10种大气污染物核算物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挥发性有机物、氨、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黑碳、有机碳)、4种温室气体核算物质(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和氢氟碳化物)。③加强成果运用,根据合格的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楚雄州美丽蓝天建设项目实施方案。④强化数据支撑(包括数据完整性、数据一致性、文本逻辑性、结果合理性审核),确保文本质量。对于所使用数据,要结合本地排放源特征调查核实,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最终成果符合当地实际。⑤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2026年6月底前完成楚雄州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工作,通过州级审查和省级复核,9月底前提交最终成果(含楚雄州美丽蓝天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服务期内根据管理要求对成果进行完善。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