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炉霍县虾拉沱镇集中供水工程(项目名称)炉霍县虾拉沱镇集中供水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炉霍县虾拉沱镇集中供水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炉霍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炉发改〔2024〕36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炉霍县水利水土保持和质量监督站,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炉霍县水利水土保持和质量监督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甘孜州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炉霍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炉发改〔2024〕36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华建西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炉霍县水利水土保持和质量监督站
2.2 建设地点: 炉霍县虾拉沱镇。
2.3 项目规模:新建日供水规模140 吨净水厂1 座;取水口 2座;输配水管网 22 公里及配套附属设施设备等。
2.4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1月
2.5 项目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
2.6 本项目:施工1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1 项目业主: 炉霍县水利水土保持和质量监督站
2.2 建设地点: 炉霍县虾拉沱镇。
2.3 项目规模:新建日供水规模140 吨净水厂1 座;取水口 2座;输配水管网 22 公里 及配套附属设施设备等。
2.4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1月
2.5 项目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
2.6 本项目:施工1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2022年01月01日已完工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1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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