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YC)006352
项目编号: D640105-20251230112511172
项目名称: 银川市西夏区第二十小学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元): 702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702000.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银川市西夏区第二十小学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 | 银川市西夏区第二十小学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1 | 银川市西夏区第二十小学根据教育教学实际需要,对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所需设备进行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702000.00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7020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 2.2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 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的规定执行,在综合评分时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 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并依法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如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未按 规定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 2.3 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 性质 (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 标 (成交) 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 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 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2.4 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创 新产品政策;支持优先采购绿色建材政策;执行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 求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信用中国“网站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