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zqjcg202512-021
项目名称:2025年高标准农田有机肥采购项目(重新)
预算金额:约546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695.45元/吨,共7851吨,合计约546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2025年全椒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7.851万亩,每亩实施有机肥100公斤,共需采购7851吨,按要求完成有机肥的供货及播撒,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分两次实施,第一次在2026年3月底完成70%撒施工作,第二次在2026年11月份完成剩余30%撒施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有生产有机肥的厂家和供销商,供应商须具有有机肥料登记证,且登记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产品功效与登记证批准的技术指标相符,同一有机肥料登记证只能参加一次投标)。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⑥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5.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⑦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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