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公司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管理部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一公司江西赣县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经理部所需水泥,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建设工程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资金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江西赣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主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EPC 总承包工程。江西赣县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大埠乡,总装机容量 1200MW(4 台×300MW)。工程枢纽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及开关站等组成。 赣县抽水蓄能电站为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主要任务为承担江西电网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项目主要负责下水库工程、下水库右岸上坝公路、下水库库岸道路、至开关站道路、6#施工支洞、上下库连接道路(1#隧道)、输水工程尾水隧洞段等工程施工。
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公司江西赣县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范围内建设所需水泥材料。
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袋装水泥 |
P.O 42.5 |
吨 |
15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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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采购规格数量及理论重量仅为参考量,具体供应规格及数量以实际供货通知为准。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或供货规格与询比价采购数量不符时,采购人不对响应人进行任何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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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时间: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合同供应周期至项目完工,具体以需方要求的供应时间为准。
5、交货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大埠乡水电五局一公司江西赣县项目指定地点。
5.2由响应人自行组织将货物运输至采购人指定点,由响应人方卸货,采购人与响应人委托的交货人共同清点数量,由双方人员签署《收货凭证》。
5.3 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采购人有权拒绝签收,响应人应立即将该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响应人除应承担产品丢失、毁损的风险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场地占用费,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5.4 交货时采购人仅对货物的数量、型号、规格及外观完整性进行检查,采购人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响应人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
6、质量要求:
6.1普通硅酸盐水泥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23中规定的水泥技术要求。水泥中的碱含量应不大于0.6%或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比表面积:不小于280m²/kg、凝结时间:初凝时间不小于45min,终凝时间不大于600 min、沸煮安定性:沸煮法检验合格。强度等级42.5,3d抗折≥3.0MPa、3d抗压≥15.0MPa、 28d抗折≥6.5MPa、28d抗压≥42.5MPa。
6.2袋装水泥的出厂日期不应超过3个月。
6.3每批水泥均应有厂家的品质试验报告,采购方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对每批水泥进行取样检测,必要时还应进行化学成分分析。检测取样以200~400t同品种、同标号水泥为一个取样单位,不足200t时也应作为一取样单位。检测的项目应包括:水泥标号、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稠度、细度、比重等试验,若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进行水化热试验。
6.4 响应人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 ISO14000 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OHSMS18000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7、计量及验收:
7.1袋装水泥按吨结算。计量方式:以“吨”为计量单位,按甲方授权人员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进行计量。
7.2袋装水泥每袋净含量为50kg,且应不少于标志质量的99%;随机抽取20袋总质量(含包装袋)应不少于1000kg。
7.3若乙方对在甲方地磅过磅重量有异议时,由卖、买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公磅处进行)。
7.4验收要求:
(1)水泥到达目的地后,乙方必须随车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出厂合格证明文件”及3天强度报告,28天强度报告在交货30个日历日后2个工作日内提供。质量证明书一式三份(其中至少一份原件),复印件需加盖乙方质检专用章鲜章,交甲方技经管理部门。
(2)现场检验时,乙方随车提供的“质量出厂合格证明文件”必须是合同规定的生产厂家,加盖合同方印章。对不是合同规定的生产厂家一律拒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现场检验时(袋装),如发现货物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包装物损坏、致使货物泄漏受潮而影响质量,甲方有权拒收并由乙方退出现场,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甲方应于每批水泥收货后3日内进行水泥质量检验(散装/袋装),如果质量检验结果不符国家执行标准及本合同要求,甲方应立即将此批货物原地封存。于当日将检验结果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甲方以传真方或电话通信方式发出通知后6小时内到达现场,乙方对检验结果存在异议时,双方可共同派人按批取样送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经检验如果有任何一项技术指标不符合国家执行标准的,甲方要求对不合格水泥在72小时内进行更换处理,责任方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赔偿甲方工期延误等全部经济损失。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需提供附页明细)。产品取得2024年(新国标GB 175-2023)至今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且提供普通硅酸盐水泥(P.042.5)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为确保水泥品质,不接受粉磨站产品。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水泥销售资质。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如: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销售合同、品牌代理证明材料等),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袋装水泥供货业绩,2023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需提供供货合同等证明资料,提供合同应明确显示合同金额、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供应商应具有良好商业与社会信誉,不存在下列行为:
1 |
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 |
2 |
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 |
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 |
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
上表中所列入1~4项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要求响应人提供查询截图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询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询比(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可同时参与询比)。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采购项目的报价(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可同时参与投标报价)。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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