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大丰街道皇花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社区综合体(11.06亩)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新都区大丰街道皇花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社区综合体(11.06亩)监理 / 标段已由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406-510114-04-01-673724】FGQB-03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香城盈创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香城盈创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06-510114-04-01-673724】FGQB-034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成都市新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 。
2.2 项目规模:本工程位于新都区,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6757.91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9408.12m2,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17349.79m2。
2.3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工作内容的监理;
2.5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的单位;;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5财务要求:
提供: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6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1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2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0平米(含)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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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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