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区外院附中站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1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01052025123004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19R008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区外院附中站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已由天津市河北区行政审批局以河北审批一备[2025]26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金河城市更新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3744000000元, 资金来源为银行投资2992000000元,自筹及其他资金752000000元, 出资比例为银行投资79.91%,自筹及其他资金20.09%,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491186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受
天津金河城市更新产业运营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总建筑面积223756平方米(地上151286平方米、地下72470平方米)。其中,A地块用地面积39347平方米,新建地上建筑面积8656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2600平方米;E地块(住宅)用地面积30353平方米,新建地上建筑面积6070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9870平方米;E地块(幼儿园)用地面积4017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4017平方米。提升改造芳草园、东昌里、东华里、华泰园等4个社区内11个老旧小区(合计建筑面积33.99万平方米),主要包括对老旧小区路面和人行道、架空线、给排水、公共活动场地及绿地、消防安防及停车设施等提升改造。新建津浦南路(203米)、全顺路(517.5米),育婴路(552.5米),民安东街(200米)4条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南口西路(南口路-育婴路段,约300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河北区新开河街道,东至南口路,南至志成路,西至天泰路,北至榆关道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外院附中站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新建区E地块周边规划新建道路监理 招标范围: 该项目位于天津市外院附中站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新建区E地块周边。建设规模为道路长度663米。其中:民安东街(全顺路一育婴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20米,长度约191米。全顺路(民安东街一华泰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25米,长度约277米。育婴路(民安东街一华泰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20米,长度约195米。排水工程最大管径为DN1000mm,给水工程最大管径为DN300mm,再生水工程最大管径为DN300mm,中压燃气工程最大管径DN200mm,燃气设计压力为0.4MPA,燃气输配量0.8万立方米/日。监理范围:按照“四控、二管、一协调”的原则,承担本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工作。本标段投资额43.29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2026年1月30日至2029年12月3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2026年1月30日至2027年12月31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2028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无等级 或 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a.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现场代表,则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b.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c.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d.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专业应为市政公用工程;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无等级 或 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a.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现场代表,则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b.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c.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d.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专业应为市政公用工程;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