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YCG-2025-011.1B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人民医院内分泌、肾病科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安康市人民医院内分泌、肾病科设备采购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更正为:/。
原公告的合同包1(安康市人民医院内分泌、肾病科设备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4.3490(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安康市人民医院内分泌、肾病科设备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安康市人民医院内分泌、肾病科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