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色达县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第二批)国土绿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色达县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第二批)国土绿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甘孜州林业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甘林草函[2025]64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色达县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来源: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二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色达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甘孜州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甘孜州林业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甘林草函[2025]64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色达县塔子乡、旭日乡、甲学镇 。
2.1.2 建设内容及规模: 开展人工种草3000亩,天然草原改良81600亩,围栏封育42000米 。
2.1.3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管护期限 3年 )。
2.1.4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 标段名称:色达县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第二批)国土绿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2.2.2 招标范围: 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2022年1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类似业绩或植被恢复项目或造林类施工类似业绩【按照(川建行规〔2020〕10号)的解释高原地区所处自然环境具有特殊性,可设定高海拔地区业绩。高海拔地区工程业绩是指项目±0.00标高所对应的海拔高度1500米以上的业绩。本项目所处地为高海拔区域,类似业绩须是高海拔地区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2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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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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