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2025F113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关于采购部分外送检验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内容如下:
原文:
| 技术人员情况 (18.0分) |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进行评审: ①配备具有高级(或以上)检验或病理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每提供1名得2分,最高10分。 ②配备具有中级(或以上)检验或病理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每提供1名得1分,最高8分。 【注:本项最高11分。①需同时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人员近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往前顺推)任一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如年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可提供劳务合同))复印件;②同一人员不重复得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
更正为:
| 技术人员情况 (18.0分) |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进行评审: ①配备具有高级(或以上)检验或病理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每提供1名得2分,最高10分。 ②配备具有中级(或以上)检验或病理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每提供1名得1分,最高8分。 【注:本项最高18分。①需同时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人员近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往前顺推)任一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如年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可提供劳务合同))复印件;②同一人员不重复得分,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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