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宁陕县-2025-1225
项目名称:宁陕县梅子镇生凤村农家居民体验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1,968.0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陕县梅子镇生凤村农家居民体验区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51,968.06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51,968.06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梅子镇生凤村农家居民体验区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51,968.06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梅子镇生凤村农家居民体验区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梅子镇生凤村农家居民体验区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或 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磋商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者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相关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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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