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委员会技术支撑及重要规划重大项目持续优化论证评估(第二次)(CQS25C02282)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30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5C02282 采购执行编号:HJ-2025-B042-2
项目名称:市规划委员会技术支撑及重要规划重大项目持续优化论证评估(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最高限价:3,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 市规划委员会技术支撑及重要规划重大项目持续优化论证评估 | 3,200,000.00元 | 1 | 项 | 为了贯彻落实2025年7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市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以及市委、市政府对“十五五”开篇谋划之年的重要工作部署和关于评估规划目标、内容、进度、效果的相关部署,充分发挥好市规划委员会的规划统筹引领作用,须开展市规划委员会技术支撑及重要规划重大项目持续优化论证评估工作。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不低于采购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18%以上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自身及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投标人若为大型或非企业性单位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30%及以上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18%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中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12月30日 至 2026年1月7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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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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