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甘孜藏族自治州职业技术学校实训实操综合大楼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甘孜藏族自治州职业技术学校实训实操综合大楼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甘孜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甘发改委(2025)26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孜藏族自治州职业技术学校,建设资金来自其他来源: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资金及业主多渠道筹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甘孜藏族自治州职业技术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甘孜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甘发改委(2025)26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甘孜州百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甘孜州泸定县泸桥镇大坝教育园区。
2.2工程内容及规模:新建实训实操综合大楼,总建筑面积354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建筑装修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及室外配套设施等。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1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3(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2022年12月01日以来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3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已完工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扫描件。已完工业绩的认定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在建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在建业绩的认定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要求为高海拔工程业绩)。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A证),2022年12月01日以来已完成1个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扫描件)(业绩要求)(□要求为高海拔工程业绩)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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