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401]QSZB[GK]2025002
项目名称:三明市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建设项目(包六)—医用DR设备更新集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400,000.00元
采购包1(三明市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建设项目(包六)—医用DR设备更新集采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4,4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4,4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288,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02321200-医用 X 线诊断设备 | 医用悬吊式DR设备 | 8(套) | 否 | 为《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三明市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卫〔2025〕46号)文件中涉及的5家县域医共体单位,更新DR设备(品目:A02321200)8台(套),预算总额1440万元。具体详见附件及招标文件。 | 14,4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依照采购文件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不支持远程开标。现场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投标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方代表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本项目,按照最新一期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本项目,按照最新一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