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5-G3-991492-GXXS
项目名称:南宁市城市更新规划(2025-2030年)
预算总金额(元):77684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南宁市城市更新规划(2025-2030年)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7684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服务内容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新要求编制《南宁市城市更新规划》(2025-2030年),本规划属于三级规划实施体系中的专项规划。2.规划期限和范围规划期限:依据《城市更新规划技术指南(T/CACP 0001-2025)和《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导则》(2025年7月),规划期限至2030年,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期限保持一致;远景展望至2035年,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期限相衔接。规划范围:本规划的规划范围是《南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包括兴宁区、江南区(含经开区)、青秀区、西乡塘区(含高新区)、邕宁区、良庆区。
最高限价(如有):7768400
合同履约期限:2026年5月31日前提交成果文件。
本标项(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标1】
供应商(联合体)应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
4.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人的名称应统一按“XXX公司与XXX公司的联合体”的规则填写。本项目仅接受最多四家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联合体)应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该资质要求。
(3)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后附),协议书必须明确主体方(或者牵头方)并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各方承担责任与义务的分工必须符合采购需求,否则,联合体投标无效),并将联合投标协议放入投标文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与之相关的投标文件无效。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的其他内容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6.对评标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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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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