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三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建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海门区三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建工程已由南通市海门区数据局以海数据审批【2025】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南通市海门区三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南通市海门区三厂镇中华中路32号98号房;
2.1.2建设规模:原建筑为南通第三棉纺织厂职工宿舍楼,主体为五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2200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
2.1.3合同估算价:约706.210592万元;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5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包括拆除、加固、扩建、改造、装修、电气、给排水、智能化、室外配套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特别提醒:
1.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诚信库相关材料请及时进行修改,因未修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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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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