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QYT2512-FW245-CPMC3822-B11047186487132-2392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6年度含油污泥转移处置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油气田开采和联合站贮存产生的油泥和油脚HW08(071-001-08)(以下统称“含油污泥”),危险特性为毒性(T)、易燃性(I);油气田开发过程中的含油污泥主要包括集输站库储罐清罐过程中产生的清罐油泥、井场修井、地面建设、检维修过程中洒落的油土及突发事件等产生的落地油泥。本项目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辖区内生产单位含油污泥的转移处置。 项目估算金额9030000.00元 (是否含税:☐含税 ☑不含税,其他说明: / )
2.2招标范围:该项目根据内容的不同共划分为 4 个标段,第一、第二标段各需要 2 家服务商,第三第四标段各需要 1 家服务商;当年预估价根据厂内政策及现场实际工作量变化做相应上浮或下降。如遇长庆油田公司相关政策有重大变化时,按照公司政策执行。招标控制价格、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如下:
本项目招标人设置最高限价:1006元/吨(不含税)。包含污油泥装卸费、运输、集中处理、尾渣无害化处理、尾气、污水处理、各类安全环保等一切费用。投标人所填开标一览表报价与投标函报价不一致的,否决其投标。
1.第一标段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6年度含油污泥(吴起区域)转移处置项目
招标控制价:1006元/吨(按照单价进行投标报价);
主要范围:《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6年度含油污泥(吴起区域)转移处置项目》;对采油九厂吴起区域日常产生的含油污泥进行转移处置;第一中标人约处理区域油泥产生量的60%;第二中标人约处理区域油泥产生量的40%。本项目不保证工作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本标段暂定年度金额约为493万元(不含税),第1名合同价款暂定297万元,第2名合同价款暂定196万元。
2.第二标段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6年度含油污泥(定边区域)转移处置项目
招标控制价:1006元/吨(按照单价进行投标报价);
主要范围:《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6年度含油污泥(定边区域)转移处置项目》;对采油九厂定边区域日常生厂产生的含油污泥进行转移处置;第一中标人约处理区域油泥产生量的60%;第二中标人约处理区域油泥产生量的40%。本项目不保证工作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本标段暂定年度金额约为240万元(不含税),第1名合同价款暂定144万元,第2名合同价款96万元。
3.第三标段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6年度产能建设含油污泥(吴起区域)转移处置项目
招标控制价:1006元/吨(按照单价进行投标报价);
主要范围:对采油九厂吴起区域产能建设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泥进行转移处置;本项目不保证工作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本标段暂定年度金额约为120万元(不含税)。
4.第四标段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6年度产能建设含油污泥(定边区域)转移处置项目
招标控制价:1006元/吨(按照单价进行投标报价);
主要范围:对采油九厂定边区域产能建设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泥进行转移处置;本项目不保证工作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本标段暂定年度金额约为50万元(不含税)。
本项目4个标段兼投不兼中,第一、第二标段确定2家中标人,第三第四标各确定1家中标人。各标段分别独立评标打分排序,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在1个标段中标,按标段顺序评标,被评为前列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再进入后续标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否决)。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
2.4标段描述:该项目根据内容的不同共划分为 4 个标段,第一、第二标段各需要 2 家服务商,第三第四标段各需要 1 家服务商。
2.5服务地点:第九采油厂延安市吴起区域及榆林市定边区域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地方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方式包含:收集、贮存、处置(或利用)内容,核准的危险废物经营内容必须包含HW08(071-001-08)类处理项目。非陕西境内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15个工作日取得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和转入地省级生态环境厅同意跨省转移的许可文件或手续。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转移处置项目业绩。
车辆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9类(或危险废物类)和危险货物3类),或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9类(或危险废物类)和危险货物3类)。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拉运车辆数量不少于3台,具体为:须提供拉运危险货物9类(或危险废物类)车辆2台,拉运危险货物3类车辆1台。
所有拟投入转运车辆提供行驶证(须包含正本、年检合格证明)、车辆图片(清晰可见车牌号码)。租赁车辆须另附租赁合同,拉运车辆还须提供道路运输证(9类(或危险废物类)或3类),拉运车辆如为罐车还须提供有效槽罐质量检测合格证。资料不全不视为拟投入车辆。
投入拉运车辆必须在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备案,本次招标的评审环节对车辆在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不要求,已经备案车辆提供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备案车辆截图,未备案车辆须承诺中标后15个工作日在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备案。投标人同时还须承诺严格按照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的车辆提供运输服务,不得擅自变更车辆。提供承诺函(包含但不限于车辆数量、备案、不得擅自变更车辆),否则否决其投标(未履行承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标人同时还须承诺配备清理转移保障铲车一部(提供承诺函)
人员要求:本项目需配备项目负责人 1 人、专职安全人员 1 人、专职技术人员 1 人,专职安全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专职技术人员为投标人自有员工(非退休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2025 年5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③投标人(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服务要求:投标人若中标,则须在中标后至合同生效之日前按照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关于明确承包商投保险种及赔偿额度的通知》相关要求,购置各类保险。(包括:①为参与本项目的人员按月缴纳工伤保险费;②为参与本项目的人员投保意外险(雇主责任保险或者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亡保额不低于 100 万元;③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该项目实施区域按所在地县(市)应急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投保;④为用于本项目的车辆投保保险,除交强险外,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司乘人员每座保额不低于5万;车上人员驾乘意外险,司乘人员每座保额不低于50万)。
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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