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正诚竞磋(服务)2025-062(1)
项目名称: 海东市平安区2026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领域服务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972200
最高限价(元): 19722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海东市平安区2026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领域服务工作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9722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二)信用记录查询渠道。本项目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以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可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但不得就本项目内容拆分投标,所投内容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 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法人,依法在市场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提供相关登记资料),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年检合格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