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房建公寓段锡林浩特站区生活设施房屋大修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XYZB25-844 )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房建公寓段 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锡林浩特站区生活设施房屋大修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 近 3 年(2022年至2024年)须独立承担过至少3项房建大修项目的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4. 信用、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 3 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②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在“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
④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及其投标所列主要技术服务人员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⑥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未被纳入国铁招标平台“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
⑦以上所有内容附官方网站查询页并盖单位章; ⑧投标人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 C 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以上所有内容投标人自行承诺并盖单位章。
5.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处于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须提供近3年(2022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将施工项目进行二次转包。
7.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