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公司油库警消(收发油)及后勤安保服务劳务派遣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XA509-FW810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公司油库警消(收发油)及后勤安保服务劳务派遣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销售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基本情况
为精准对接甘肃公司油库生产经营核心诉求与 HSE 管理体系刚性要求,筑牢油库安全生产运营核心防线,切实提升警消防控响应效能与后勤安保保障质效,全面推动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建设,现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具备相应资质与服务能力的服务商,承接甘肃销售公司所属油库警消(收发油)劳务服务及所属15家地市公司及华兴公司的后勤安保劳务服务。招标结束后,招标人与中标服务商签订框架协议,所属分公司根据业务需求与服务商签订单项服务合同。
项目估算含税金额2459万元(含税,税率6%)。
2.2服务内容:
2.2.1油库警消(收发油)业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装油现场监护工作、流量计数登记、发油处的安全、操作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接收调度指令并复核执行铁路、公路及输转生产作业流程与操作、油库设备、管线及附属设备、设施的安全巡检。
2.2.2安保业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日常安全值守、事件及事故的处理、安全防范。服务方需要按照甲方的需求安排安保人员,安保人员应身体健康,能够完成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检查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现场安全状况;按要求做好安保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出入库(站)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予以处理。每日进行岗位安全检查,按要求参加消防、应急知识培训及应急预案演练,提高自身应急处置能力;按照公司及油库要求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及出入库(站)管理工作。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止。
服务地点:甘肃省境内所属分公司。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3.1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需要1名中标人。
2.3.2招标范围:
2.3.2.1甘肃销售储运分公司所属油库警消(收发油)服务劳务用工;
2.3.2.2甘肃销售所属15家地市公司及华兴公司后勤安保服务劳务用工。
油库警消(收发油)及后勤安保服务劳务外包需求一览表
| 服务业务 |
服务人员估算需求(名) |
单价最高限价 (万元/人.月,含税) |
税率 |
备注 |
| 油库警消(收发油)服务 |
123 |
0.60 |
6% |
具体服务人员根据所属公司业务量及实际需求进行配备 |
| 安保服务 |
62 |
0.4624 |
注:费用总价包含服务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商业保险、各类福利补贴、残保金、工会经费、服务费(其中约定服务费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总金额的2.5%)、税金等,甲方不再为服务方提供额外的费用,具体费用发生以实际合同履约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类似项目服务业绩,不少于1项(合同签订时间及发票开具时间须同时满足以上时间要求)。提供业绩合同及对应的结算发票清晰扫描件,合同签订时间及发票开具时间须同时满足以上时间要求,发票须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
3.4人员要求
投标人承诺能够派遣所需岗位人员,所派遣人员均无违法记录,中标后提供所派遣人员身份证明。(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5 信誉要求(以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5.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
3.5.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5.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开标当日未被*列入集团公司及甘肃销售服务类“三商”黑名单(以开标当日在*公示信息为准。)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承诺无拖欠工资情况的不良记录,在本项目履约期间不会发生拖欠工资的事件。(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6.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依据开标当日查询截屏【网址:https://www.tianyancha.com/(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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