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济南局集团公司山东中铁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济南东站高架候车厅风亭北侧电力改造项目工程已由济广分2025.11.11会议、济广分请(2025)212号请示、文旅集团经函[2025]73号批复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山东中铁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东中铁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山东中铁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指导性施工组织已编制完成,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
山东省济南东站。
2.2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接到我方开工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
2.3工程概况:
对济南东站高架候车厅风亭北侧电力进行改造,新增风亭媒体用电负荷51.48KW,同步实施配电线路等供电设施改造。
2.4采购范围:
济南东站高架候车厅风亭北侧电力改造项目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竞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
① 竞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 竞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 作业人员须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为电工作业、高处作业;
④ 竞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工商部门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
⑤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开标活动前三年内(2022-2024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⑥ 竞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⑦ 竞标人所属公司拟投入本项目的从业人员,须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及以上,与竞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⑧ 竞标人须为参与施工作业的人员购买团意险、安责险等险种,单个人员累计保险金额不得低于80万元,(需提供保险单/保险凭证及人员清单并加盖公章);
⑨ 竞标人所属公司须具备固定且合法合规的生产加工及办公场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生产加工场所及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如为租赁,租赁期限应覆盖项目履约周期)。
(2)业绩要求:电力改造业绩须提供近2年内(2023-2024年)合同;
(3)纳税人要求:竞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7)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2 竞标人须提供以下资质条件的证明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C 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