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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重庆中医药学院中医药创新转化中心建设项目
重庆中医药学院中医药创新转化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中医药学院中医药创新转化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渝发改社会〔2025〕9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中医药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学校自筹、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筹集,同步积极争取中央及市级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中医药学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中医药学院一期北侧A2-4/01地块南侧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30282平方米,其中实验实习用房9282平方米,科研用房21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总图工程等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1665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2452.928057万元

2.4 招标范围:重庆中医药学院中医药创新转化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总图工程等具体包含按国家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发布的工程量清单、设计交底、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其它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各种协调工作等。

2.5 工期要求:投标人无条件满足在2026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竣工验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要求,暂定2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3.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40  %以上。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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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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