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3平昌县镇龙至岩口段改建工程试验检测(项目名称) /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S203平昌县镇龙至岩口段改建工程试验检测(项目名称)已由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平发改审[202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昌畅达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昌畅达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核准文号为:平发改审[2025]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腾天耀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试验检测一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巴中市平昌县。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路线路线起于平昌县镇龙镇,顺接既有S203芝苞至镇龙段,经望京镇、笔山镇,止于岩口镇与宣汉县马渡乡交界处。路线全长56.77公里,其中新建段5.62公里,改扩建段30.70公里,路面改造段1.62公里,完全利用段18.83公里。全线设置桥梁538.96米/4座,其中,新建桥梁148米/2座(大、中桥各1座);完全利用大桥280.96米/1座;加固利用大桥110米/1座。全线共设涵洞95道。
拟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全线路基宽度7.5米,其中A5K2+300~A5K6+239、K12+380~K14+390、B2K17+860~B2K20+698、C2K37+080~C2K39+519、K56+120~K56+820等路段因地形、地质条件复杂,经充分论证,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部分平纵指标;新建桥梁宽度10.0米,完全利用桥梁宽度10.2米,加固利用桥梁宽度7.6米,新建和完全利用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加固利用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I级,大、中桥设计洪水频率1/50,涵洞设计洪水频率1/25;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相关规定执行。
2.4服务期限:42个月,其中施工工期1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试验检测工作。
2.6 本项目估算投资额:46710万元。
2.7其他:本项目采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确定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1资质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并取得了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1.2 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不低于28km三级公路及以上公路工程类的试验检测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 1 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和在四川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信用等级评价中评为D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以投标截止日前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信用交通·四川 ”上公布的内容为准。
3.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限制投标情形,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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