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4-520524-04-05-9285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织金县国能织金电厂余热循环利用建设项目已由织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504-520524-04-05-928516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织金聚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建设地点:织金电厂途经绮陌大道至县城。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占地3亩,铺设管网66.51KM,配置交换站,修建房屋建筑工程(包含土建、消防、供配电防雷接地等)、同时配套建设计量及结算系统。
2.3 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26144.68万元,本次招标金额:暂估:20942.00万元。
2.4 计划总工期:24个月。
2.5 招标范围:
2.5.1 勘察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勘察任务,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工程地质勘察(含初勘、详勘、边坡勘察、技术资料、勘察报告、后期服务等)全部内容;
2.5.2 设计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设计优化、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工作和竣工验收等全部设计工作)
2.5.3 施工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确保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②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B2)。③勘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设计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暖通空调)。
(4)勘察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3家,以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的制作和上传,开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3.4 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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