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长治市屯留区漳泽湖及绛河沿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长治市屯留区漳泽湖及绛河沿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40424202512260005-0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长治市 屯留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屯留区漳泽湖及绛河沿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编号:140424202512260005-03)已由长治市屯留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屯发改审发〔2
025〕83号、长治市屯留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屯发改审发〔2025〕8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
标人为长治市屯留区上村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区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治市屯留区漳泽湖及绛河沿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长治市屯留区上村镇上村、岭上村等9个村庄以及康庄工业园区的东史村
、常金村。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涉及屯留区上村镇上村、岭上村等9个村庄及康庄工业园区的东史
村、常金村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和村容村貌提升工程等。具体内容为:(1)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铺设DN200HDPE双壁波纹管8207.93m,铺设DN300HDPE双壁波纹管45381.97m,DN400HDPE双壁波
纹管9658.02m,设置污水检查井3461座;DN160PVC入户管53610m;提升泵站5座及De160PE拖管
8908.38m;路面恢复及修补120668.61㎡。(2)村容村貌提升工程:应急避难场所硬化20884.5
㎡,新建公共卫生间、配套应急广播系统12套、柴油发电机12套、应急避难标识牌48块等。
2.4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从工程设计开始至质保期结束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包括
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2.5建设工期:12个月
2.6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合法独立法人资格
,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其以
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专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级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
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2.2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
,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
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招标项目投标。
3.4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须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
贿犯罪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6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平台中被列入黑名单等不良信用记
录,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财务要求: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新成
立公司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8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凭证和个人参保缴费证明(需设计负责人、项目经
理及项目班子成员,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企业近三个月的
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各方义务;
3.9.2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牵头单位和其他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就合同条款
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3.9.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
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此有关联合体的投
标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