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云阳县人和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山坪塘4座,整治饮水水源山坪塘1座,新建借水工程1处;新建(改建)输水管道21.1km;改扩建水厂4座,增设水厂污泥干化设备2套、备用电源1套等,改造配水管网 52.5km 及其附属设施。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979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326.9504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等所有服务工作,勘察设计服务期内的所有设计变更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相关的各类审批手续办理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含概算文本编制),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30日完成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开展设计变更,向招标人提供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服务。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