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新区农村供水安全保障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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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本招标项目 三江新区农村供水安全保障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以 宜三江发政发〔2025〕6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三江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含债券资金)和区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三江发政发〔2025〕6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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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PE200-20供水管网更新改造约320km,更换智能远传水表约10500块,泵站设备更新改造约6台(套),建设蓄水池2座及其他附属设施改造,总投资约1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8650万元。
(二)招标范围:1.工作内容包括建设范围内所有的详细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配合发包人开展预算评审)。为满足现场施工需要的施工图设计,所有涉及必须图审的,需要满足图审通过要求。以上设计工作均应达到《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GB/T 43824-2024)、《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 50013-2018)等规范要求及项目业主、招标人所要求的编制深度,满足现场施工及报批报建有关要求,并配合业主及招标人完成有关报批报建工作。施工过程设计服务、相关技术问题处理、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其余详见勘察任务书和设计任务书。 (三)服务期限: 1.勘察部分:自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之日起25个日历天内完成野外作业,完成野外作业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提供详勘报告,后期服务期限为提交成果文件次日起至完成本合同工程建设范围内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止。 2.设计部分:自招标人正式通知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自招标人正式通知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配合至项目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止。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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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设计: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乙级及以上资质;勘察: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 1.勘察业绩:2020年12月1日以来已完成或正在实施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总投资8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勘察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勘察业绩由联合体成员中的勘察单位提供)。 2.设计业绩:2020年12月1日以来已完成或正在实施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总投资8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设计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设计业绩由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3.4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牵头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乙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单位对整个项目全面负责;(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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