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江南镇琴山村、新塔村、二郎村、登高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施工标段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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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招标项目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江南镇琴山村、新塔村、二郎村、登高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四川省2021年第3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的批复》(川自然资函〔2021〕97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南溪区江南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三江建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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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宜宾市江南镇琴山村、新塔村、二郎村、登高村 。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江南镇琴山村、新塔村、二郎村、登高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控制规模约450亩,其中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预留指标约135亩,节余指标约315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农民旧房屋,拆除整理土地、新建建新点等。包括但不限于建新区的土建、强弱电安装、总平绿化等本项目涉及的全部专业内容。具体内容以最终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图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节点工期详见合同。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6本项目投资额:项目总投资约3515万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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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施工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备建筑工程 (注册专业) 二级及以上 (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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