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公开询价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采购范围及要求:兖矿东华重工有限公司工业园区气体站委托管理。
1.2 实施地点:邹城市西外环路5289 号;
1.3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服务限期 12 个月,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1.4 最高限价:24.168 万元 (含税 6%,投标人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
1.5 结算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结算,每6 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总金额50%。
1.6 质量/服务标准:满足行业标准,中标人须满足本项目技术文件要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相关气体的储存 / 经营等,独立法人资格。
2.2 资质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化品气体)(储存 / 带储存经营)。
2.3 人员要求:项目管理人员经过教育培训,具备从事本项目的工作经验;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为核心,严格执行危化品安全管理规定。
2.4 业绩要求:无
2.5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6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近年内(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 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提醒:谈判保证金打款只接受公对公户打款,不接受个人打款。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18: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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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