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内 容 |
1.1.1 |
工程名称 |
江苏省杭集高新区高端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项目装饰装修专业分包工程 |
1.1.2 |
招标编号 |
CRDQ06-FJ-HJNY-2025-FBZB-007 |
1.1.3 |
工程地点 |
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东至规划用地边界,南至吴州路滨河绿地,西至三笑大道,北至规划用地边界 |
1.1.4 |
招标人 |
名称: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杭集南园产城融合综合建设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地址:扬州市杭集南园产城融合综合建设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邮编:225000 联系人:刘思杨 电话:15904314091 电子邮箱:282896362@qq.com |
1.2 |
招标工程范围 |
江苏省杭集高新区高端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项目装饰装修专业分包工程,具体内容见清单后附招标范围。 |
1.3 |
工程内容 |
装饰装修专业分包工程 |
1.4 |
工期 |
计划工期:2026年1月25日进场,2026年5月31日完工(实际工期及关键节点工期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
1.5 |
质量要求 |
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要求见“图纸”。 |
1.6 |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
应遵守政府及相关部门环境保护和清洁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
1.7.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的单位。 |
1.7.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8 |
招标控制价 |
本次招标设招标控制价,见“第三部分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不含税总报价超出不含税招标控制总价的按废标处理;不含税单价超出不含税招标控制单价的按废标处理。清单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投标时不允许调整,否则按废标处理。 |
1.12 |
踏勘现场 |
踏勘现场联系人:刘思杨;电话:15904314091,踏勘时间: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2日。拟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必须踏勘现场,踏勘现场的投标人代表,须在踏勘时随身备齐并出示以下有效文件的原件,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参与:1、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副本等表明法人资格的文件);2、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人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
1.13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4 |
分包 |
禁止再进行分包。 |
1.15 |
偏离 |
☑不允许 □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以及答疑或补遗资料。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6年1月16日13时前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年1月18日12时45分前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1日之内。(确认回复扫描件发至招标机构电子邮箱,无回复视为已收到。)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修改后24小时之内(确认回复扫描件发至招标机构电子邮箱,无回复视为已收到。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1.规定递标截止时间前的补充、修改的内容(须出具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标通知书); 2.投标人相关证明。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之日起的10天内。 |
3.5.2 |
施工工艺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含特殊措施)方案的提供要求 |
☑需要提供 □不需要提供 |
3.5.3 |
其他保证措施的提供要求 |
☑需要提供 □不需要提供 |
3.5.6 |
企业近两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年份要求 |
2024年1月至2026 年1月(每年均提供,每年不少于1份) |
3.5.8 |
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2024年1月至2026 年1月(每年均提供,每年不少于1份) |
3.6.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的地方必须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3.6.4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
1份 |
3.6.5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用胶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另将完整的投标文件(盖章版)扫描(PDF格式),放入优盘内,并在优盘上标明单位名称。 |
4.1 |
封套上写明 |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工程范围、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全称,同时注明“在2026年1月18日13:00时前不得开启”字样,密封处应有密封章。 |
4.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扬州市杭集南园产城融合综合建设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
4.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是 |
5.1 |
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需提交的材料 |
开标时间:2026年1月18日13:00。 开标地点:扬州市杭集南园产城融合综合建设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5.2 |
开标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检查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逆序(按签到顺序后到先开)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负责推荐中标人候选人 |
7.3.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电汇。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价的3%。合同签订前缴纳。 |
14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投标人资质要求:需满足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中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签定专业分包合同。对应合同包含的清单项及税点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单价执行中标单价。 3、中标人需去化扬州市铁诚置业有限公司GZ577地块房屋或者去化长春恒大国际新都小镇房屋,房屋去化比例为含税总结算额的2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做出承诺,并在施工合同中做约束,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做承诺的按废标处理。 4、合同暂定付款条款:付款时间为合同内容全部施工完成后,支付至开累计量额的(80%-房屋去化比例20%)。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额的(97%-房屋去化比例20%)。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满后支付至结算额的(100%-房屋去化比例20%),若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完成甲方认定的房屋去化任务, 甲方应另行支付该部分(房屋去化比例 20%)款项。 5、中标人施工区域及生活区的水电费由中标人负责,挂表计量,费用在进度款中扣除。 6、中标单位必须为在本项目施工的所有人员投保工伤保险,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提供保险单,无保险单的人员不允许进场施工,不做考勤及工资发放。 7、必须配备现场负责人,技术主管、安全员、劳资员,施工员,质检员,要求:现场负责人和技术主管取得国家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安全员取得建筑工程安全员资格证书(即安全 C 证(专职安全员))。以上配备人员证书及社保证明均需在投标人公司名下,且需每日进行现场实名制考勤。 8、后附施工合同,投标即视为同意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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