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编号:CRCC-18XJ-HBTL-EQ-2512-06
询价函
贵公司:
我单位承担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黄百铁路(贵州段)工程施工,因项目施工需要,现将项目部所需车辆配件及维修服务(报价表见附表)进行公开、公平竞争性询价比价议价,请贵单位参与。要求:
1、报价人资格要求:
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车辆配件及维修服务供应资质及经验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1.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本金不限;
1.3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报价人未被纳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风险供应商名录。
1.4报价人必须在贵州省望谟县城区设有实体汽车修理厂,确保24小时供应,随叫随到,如无实体公司,取消成交资格;
2、技术要求
A、租赁机械设备使用、维修、保养及退还
2.1 租赁物配备操作手/名,其工资由 /负责承担,食宿由 / 负责承担。如人员由报价人提供,则报价人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加班费、社会保险费等各类费用均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2.2租赁物在租赁期由/负责燃油或电力费用,由/负责租赁物维修保养,并承担维修保养费用。
2.3 租赁物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2.4 /应编制在租赁物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计划,保证有足够的配件库存,按计划进行维修保养,及时修复或更换不合格的配件,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以便保证能够正常运转,满足询价方的需要。
B、 采购配件及维修服务要求
2.1维修时效:小修当日完工,大修≤7个工作日,紧急救援城区内1小时内到达,偏远地区2小时内到达;
2.2配件质保期:原厂件≥1年或2万公里,副厂件需明确质保期限,且不得低于《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法定标准(整车修理/总成修理≥1年或6万公里,小修/专项修理≥3个月或5000公里);
2.3维修质量保证:质保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以行驶里程或日期先达到者为准;质保期内因维修质量问题导致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的,需无偿返修;
2.4 合规要求:不得强制或变相增加维修项目,维修方案变更需经我方书面确认,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2.5 报价优惠:维修费用实行分项结算(工时费、材料费单独列明),部分维修项目工时费进行优惠减免;建立维修档案,协助办理车辆年检事宜。
3、报价要求及支付方式:
3.1按报价表进行报价,所有单价均为含增值税单价;
3.2支付方式:按月结算,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一个结算月,甲方向乙方出具结算单,作为结算依据;付款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收据后,于360日内支付本次费用的100%。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或其他金融产品,采用以上金融产品及票据支付的,如需贴现的贴息费用双方友好协商承担。
3.3询价方将视报价单位垫资承诺,为成交重要参考依据。
3.4 报价送达要求:
贵单位请于2026年1月1日10点之前,将报价单通过扫描PDF上传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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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