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JYHNYQG202512200580
1.采购条件
内蒙古银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报告编制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报告编制项目
2.2项目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泊江海子镇
2.3签订框架协议:否
2.4定商、定价:否
2.5服务范围:1.确保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25)、《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AQ1056-2008)等文件要求。 2.确保满足矿井生产需求,严禁出现超通风能力生产。 3.确保编制内容合法合规,计算精准。 4.提交《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报告,报告格式、内容及附图、附表等齐全。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2.7付款方式:合同约定服务时间完毕,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在一个月内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入账后60日内付清。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承兑汇票等,以合同中乙方留存的账户信息为准。
2.8采购数量(估算金额)1.95万元
2.9采购明细:(详见公告附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供应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
3.2财务要求:供应商(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书)。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投标人)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2份《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报告编制类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页、合同签章页、项目范围页),若上述证明资料仍不能体现评审所需的项目特征,则须同时提供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项目特征(评审指标)的其他证明资料,如:技术协议、加盖合同甲方(或业主单位)印章的证明文件等。 合同发票具体要求:供应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合同对应的任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须有能体现对应合同的关键信息),若供应商为新兴行业或小微企业,无法提供合规增值税发票的,可提供甲方出具的付款凭证及项目验收证明替代。发票要求:①开票日期须为响应(投标)截止当日向前追溯60天之前的日期;②发票内容须体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或校验码;③提供上述材料不全、模糊不清难以辨认或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验结果不符,或提供的发票开票日期距响应(投标)截止当日不足60日,该业绩不予认可。
3.4信誉要求:(1)、供应商不得在招标人相同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尚在处置期内。 (2)、供应商未列入市场监督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供应商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人员要求:必须是服务方企业职工,须提供服务商单位社保缴纳证明,项目负责人必须为通风专业高级工程师。(提供扫描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7其他要求:/
4.采购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25年12月26日11时02分00秒至2025年12月29日23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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