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重工]中国重汽集团莱芜二期-铁地板项目 公开招标 公告
| 一、项目概况 | |
| 根据中国重汽集团的使用需求,对中国重汽集团莱芜二期-铁地板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中国重汽集团莱芜二期-铁地板项目 | |
| 2、项目类别:货物类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新能源产品试验检测中心(二期)技改项目”子项,产品试验检测中心计划在莱芜园区2#动力总成试验室安装3套铁地板,主要包含6000*2000*300mm、5000*2000*300mm、12000*6000*300mm等尺寸,同时包含铁地板运输、安装、二次灌浆等服务。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拟标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公司成立三年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到开标当日满三年为准);且经营范围满足招标人需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为该标的物的设计和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有完善的技术以及售后服务体系。 2.拟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需盖章); 3.拟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4.拟投标人不存在严重违规或被列入招标人“黑名单”的声明; 5.拟投标人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不存在不良记录; 6.投标人遵守执业准则和执业规范,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或行业自律惩戒记录,最近半年纳税正常,信用证明材料(征信报告)未显示异常; 7.拟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公司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加盖公章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且未显示异常; 8.投标人应具有相关招标项目的实施及服务能力,需要提供2022年至今的同类制造业合同案例,且合同案例应列尽列。 9.投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的工作指令,包括节、假日能正常开展工作的要求。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拟投标人必须是最终投标单位和签订合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已中标项目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 11.拟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非重汽员工及其亲属;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
| 四、**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