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1581000202502000155
项目名称:聊城市临清市人民医院心理CT及经颅磁刺激仪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50,000.00元
采购包1(心理CT及经颅磁刺激仪购置):
采购包预算金额:1,0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0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02321900-临床检验设备 | 心理CT | 1(套) | 否 | 550,000.00 | 工业 |
| 1-2 | A02321900-临床检验设备 | 经颅磁刺激仪 | 1(台) | 否 | 5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设备整机保修至少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若投标人为生产商应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无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备:生产商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代理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无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规定的经营条件;在其他场所贮存并销售医疗器械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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