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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地面工程配套供电服务项目

2026年地面工程配套供电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XN528-FW0226-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地面工程配套供电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海南福山油田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6年地面工程配套供电服务项目。

2.2项目概况:2026年,福山油田计划对15座产能井场10kV高压用电变压器、综合配电箱和相关附件安装、电力线路架空或电缆敷设、工农关系协调补偿,供电报建、调试、验收、送电等供电服务,及时送电投运,保证供电生产稳定。

2.3 服务内容:本次为框架招标,招标范围为福山油田15座产能井场10kV高压用电报装,变压器(预估15台)、综合配电箱和相关附件安装(预估23台)、电力线路架空或电缆敷设(预估12km)、工农关系协调补偿、供电报建、调试、验收、送电等供电服务,及时送电投运,保证供电稳定。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额度:本项目招标人预计年工作总量预计600万元(不含税),具体以实际委托工作量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本招标范围不含依法招标项目。

2.6结算方式:实际结算按照实际发生工作量乘以最终中标综合单价,确定结算金额,未在供电服务招标项目中列出的其他供电服务项目,中标人按中石油定额标准,编写施工预算,经招标人造价和审计部门审核,确定最终结算金额。本次招标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2.7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澄迈县、临高县。

2.8 工期:满足招标人具体项目委托时委托单规定要求。

2.9 质量标准:验收合格。

2.10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投标的,需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明。

*2.本供电服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施工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及以上资质,过渡期应符合《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文件的规定。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5.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机电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以上);在近3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结算发票日期为准)具有不少于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供电服务项目或类似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需承诺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供电服务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需提供证书扫描件、能够体现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合同金额、项目类型的业绩证明材料。

技术负责人:需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安全管理人员:具有不少于2名的专职安全员,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电工:具有不少于6名电工,需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提供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社保情况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管理机构盖章或为在线查询打印的社保证明加盖网上查询专用章也可),社保证明开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期前半年内。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

*6.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发票日期为准)具有同类型项目施工业绩,且累计结算金额不少于300万元。提供有效的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扫描件或验收证明文件或交工证书。

*7.财务要求:

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如无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可提供2023年财务会计报表作为财务要求。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8.信誉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截至开标当天不存在以下情况:

*8.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8.3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4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8.5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尚未从黑名单中移除的;

*8.6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的(以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发布的判决生效日为准);

*8.7 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投标人被法院或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为违法分包、转包、违规用工,或出现5项及以上因分包及用工情况产生施工合同诉讼或劳动纠纷。

*8.8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有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受到行政处罚;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商业活动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8.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参与投标的情况。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 http://www.creditchina.gov.cn/)、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9.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列为黑名单内“三商”的,对于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10.投标人须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1.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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