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经济开发区碳硅智慧科技产业园(功率半导体产业园北一晶圆工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洁净车间工程三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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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FJ0305G251112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穆棱经济开发区碳硅智慧科技产业园(功率半导体产业园北一晶圆工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洁净车间工程三标段 已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508-231085-04-05-959101,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穆棱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久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穆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穆棱经济开发区碳硅智慧科技产业园(功率半导体产业园北一晶圆工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洁净车间工程三标段。
2.2建设地点:穆棱市穆棱经济开发区绥新大道南侧
2.3交货期:2026年1月25日至2026年2月23日,共计30日历天(以实际发生为准,供货应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工艺设备的采购、运输、装卸、安装、验收以及售后服务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招标控制价:2,858,402.05元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四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制造B级或以上资质和锅炉安装B级或以上资质和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所有人员包括:
(1)项目经理要求:必须是本单位员工,具备机电安装工程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9月-2025年11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
(2)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要求:
工程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除施工负责人1人外,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以上人员仅要求施工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4信用要求:
3.4.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 (http://wenshu.court.gov.cn/) 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和承诺函为准)。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3.6.1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二家(含二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6.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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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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