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铁路房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滨州、东营南、潍坊北枢纽及相关工程站房及相关工程BWZF-1标段钢构件制作加工供应项目原材(钢板、钢管等),招标人为济南铁路房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合同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铁路房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滨州、东营南、潍坊北枢纽及相关工程站房及相关工程BWZF-1标段钢构件制作加工供应项目原材(钢板、钢管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东营南站站房屋盖钢桁架、屋盖支撑体系及造型斗拱钢桁架的钢构件制作加工供应所需要的原材(钢板、钢管等)采购。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钢板、钢管等共9166.377t,共1个包件(包件1:钢板、钢管等),详见附件一:《物资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供应物资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供应商必须具备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能力,无产品质量和售后不良反映。
3.1.3供应商或所投标产品未处在济南局集团公司及其上级管理机构的信用评价、质量问题通报等被限制使用或处罚期内;不接受信用评价为C、D级的供应商参与除公开招标以外的其它方式的采购项目。
3.1.4供应商不得被列为失信企业和失信被执
行人;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1.5须在国铁采购平台上注册并认证审核通过的供应商(https://cg.95306.cn/)。
3.1.6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能够提供企业守信证明(http://zxgk.court.gov.cn/)。
3.1.7供应商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3.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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